114學年度教政系學士一貫修讀碩士學位開始申請,即日起自114年9月1日(星期一)止
本校大學部學生,修業滿五學期,學業成績任一學期在該班排名前二分之一者,可提出申請,應繳文件如下:
1.申請書
2.歷年成績單正本
3.讀書計畫(以1張A4為限)
4.其他有利審查文件(如研究計畫、專題報告、證書影本等)
📍申請方式:備齊文件後傳送掃描檔至epa@mail.ncnu.edu.tw,或送至教政系辦公室。
一貫修讀相關獎勵措施:
1.學士班第八學期以前所修習碩士班課程,免另繳學分費。
2.本校一貫修讀碩士學位之預研生,大學前三年畢業總成績或畢業成績為全班前50%者,免收碩士班第一學年全額「學雜費基數」及第
一學年上下學期各6學分之「學分費」,並於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註冊後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。
3.學生如因雙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因素需延長修業年限者,亦可提出申請,在取得學士學位之畢業年度參加本系碩士班甄試或考試,
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🔗申請書連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