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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行政人才培育微學程

 

教育行政人才培育微學程課程簡介、修讀申請

★修習條件★

應修學分 7學分,課程分三大類別:

1. 基礎課程(共10學分)::至少修習1門課程。可搭配系上必修課程修習,如公文處理與應用文、法學緒論、教育行政學、教育概論等。

2. 專業課程(共12學分):至少修習 1 門課程。可搭配系上專業必修課程修習,如教育哲學、教育研究法等。

3. 實務課程(共3學分):至少修習 1 門課程。

~每學期第16週後至開學期前一週受理申請~

 

課程說明、修讀申請請參考附件檔案,歡迎修讀進一步認識教育與科技的結合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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