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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學院114年度願景計畫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事宜】

 

有關教育學院114年度願景計畫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事宜,說明如下:

一、依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學院願景計畫學生獎助學金辦法」,本獎助學金分為兩部分,第一部分為獎勵優秀願景生之「獎學金」,第二部分為鼓勵願景生參與學術活動之「助學金」。

二、獎學金

(一)申請方式:由本院系、班主任推薦,每年度每系、班以推薦1名願景生為限。

(二)推薦資格:須為本院願景計畫入學學生,且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必須在該系、班排20%以內。

(三)獎勵金額及方式:經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獲獎學生每一年度可領取獎學金新臺幣3萬元,獎學金按月發給,每月5仟元,共計發放6個月。

(四)申請期限:請同學於114年10月22日(星期三)前,檢附申請表件送至系辦,申請逾期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。

三、助學金

(一)申請方式:請學生填寫申請表後,先送各系、班確認願景生身份後,再由各系、班送至院辦公室審核。

(二)申請資格:須為本院願景計畫入學學生。

(三)補助名額及金額:願景生助學金名額不限,補助金額由審查委員會視當年度預算決定,以補助參與學術活動之交通費、住宿費、報名費為主。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3千元為上限。

(四)申請期限:採隨到隨審,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。

四、上述獎助學金申請不限已獲領校內外他項獎助學金者,且本獎學金與助學金可同時支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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